问题 | 公司一开始没有签劳动合同,后面才补签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公司一开始没有签劳动合同,后面才补签可以吗? 单位开始不签合同后来要补签可以不签吗?不可以。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责任,补签劳动合同时应该签订日期应该是当日日期,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自用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后来补签的,属于合法吗? 可以补签,你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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