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运输毒品罪中的主犯和从犯 |
释义 | 运输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一种,想要区分主犯和从犯,应当以各共同犯罪人在毒品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根据。要从犯意提起、具体行为分工、出资和实际分得毒赃多少以及共犯之间相互关系等方面,比较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分赃多少与定罪量刑的关系 牵涉到财产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对于各共同犯罪人定罪量刑数额如何认定和主犯、从犯的问题。对于各共同犯罪人定罪量刑数额如何认定,司法实践中各地的做法不一致,在理论上也有几种不同的主张,具体有分赃数额说、犯罪总额说和参与数额说之分。 分赃数额说是指按照各犯罪人各自分得的赃款数额作为其犯罪数额的做法,分赃数额说容易减轻主犯的刑事责任,共同犯罪中的有些犯罪人,可能在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但是在分赃数额较少或没有分赃的情况下,或者在共同犯罪既遂、但尚未分赃的情况下,以及犯罪未遂的情况下,分赃数额说显然与事无补,无法解决问题。 犯罪总额说是指全部罪犯按照全部犯罪金额予以处罚的做法。采用犯罪总额说,对各共同犯罪人的作用和地位不加区别,特别是在存在多次共同犯罪,行为人参加次数有多有少的情况下,如果一律按照犯罪总额计算,有违罪责自负原则之嫌,同时,采用犯罪总额说也与刑法的立法精神相违背。刑法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这里采取的也是参与说。 参与数额说,各共同犯罪人只对自己参与的犯罪数额负责,司法机关同时会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予以定罪处罚。既符合罪责自负的原则,也与刑法中关于共犯的规定相一致。 二、帮助犯属于共犯吗 帮助犯是共同犯罪。帮助犯是属于共犯的,对于帮助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怎么量刑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可能全是主犯,也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主要根据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而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对于从犯,应当从减轻、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 三、共同犯罪不区分主从犯怎么确定责任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对主犯的规定,是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涵括了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从主客观的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比如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与程度、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的大小、对赃物的控制程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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