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怎么预防 |
释义 | 1、预防商标恶意抢注的办法是在新开发的商品还没有进入商标之前,要先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就是研发出商标以后,马上向商标注册局先申请登记。 2、还有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应该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去审查,加强对商标的监测才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一、商标实质审查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局《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对经过形式审查,决定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按其申请日期先后,对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能否准予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所进行的审查。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等条款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形的审查(即所谓“禁止性规定的审查”),另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审查(即所谓“在先商标权的审查”),适用《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禁止性规定审查”的过程其实就是对相关法条的理解与适用,“在先商标权审查”的过程则是对指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是否属于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判定。因为《商标法》前述条款只是对商标审查依据的原则性规定,在审查实务中仅凭这些原则性规定是无法进行实质审查工作的。 二、商标可以买卖吗 商标可以买卖。商标买卖也就是商标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对商标转让作了如下规定: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注册商标的过程是怎样的 注册商标的过程如下: 1、申请注册商标; 2、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批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并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申请多类商品注册同一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符合相关法规的,给予初步审查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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