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遗失物是指当事人意外地将某物丢失在某处,甚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遗忘物是遗忘人有意识地把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个地方,因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控的财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