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 办理离婚登记 前, 离婚协议书 是没有生效的。夫妻可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也就是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一方想变更离婚协议书,而另 一方不同意 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不去 民政局办理离婚 登记就行了,因为只要不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效的。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