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二、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