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安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
释义 | 西安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如下: 1、准备资料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信息摘要;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还款证明; (8)《门牌号证明》; (9)填写《入户申请表》; 2、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3、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4、上户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