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受赠的继承人可以做遗嘱见证人吗? |
释义 | 继承人多年的同事不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除非同事跟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法律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所以如果同事跟继承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其不可以成为遗嘱的见证人,反之同事就可以担任遗嘱的见证人。 一、妻子签名给遗嘱本人能分子吗 妻子是不可以代书遗嘱的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是因为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的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的人员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继承人、受遗证人。妻子作为继承人,是不能成为见证人的。由于代书遗嘱是需要有见证人带笔,所以妻子是不可以上述遗嘱的。 二、什么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如下所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他们在场,他们的见证就没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益关系。 一般来说,他们不利于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为他们没有顾忌地受到外界的影响。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与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很难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这些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三、口头立的遗嘱是否有效 口头遗嘱有效。口头遗嘱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微机必须作出; 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2、继承人,受赠人; 3、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和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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