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或协议方式变更抚养权。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变更行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了子女合法的权益,则法院应予准予父母的变更行为。双方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则当事人可以拿出对方虐待孩子的证据,证明其不适合抚养孩子,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