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人员怎么支付孩子抚养费? |
释义 |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服刑人员怎么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相关法律知识,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服刑人员如果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可用财务折抵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没有收入也没有财物的,可由孩子的抚养人承担抚养费用。待到服刑人员出狱后再向抚养人补偿。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1)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2)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一项义务。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其实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多少金额,一般是根据个人自身的条件进行支付,一般是按照月支付,条件好,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对于坐牢的情况下,如果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在后期出狱后进行补偿处理,承担抚养子女义务的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对方具备支付抚养费能力的时候来要求赔偿。 在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离婚之后,不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给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以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是不确定的,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处理的时候,首先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处理。 离婚了没有抚养权有监护权吗 一、离婚了没有抚养权有监护权吗 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一方还是可以拥有监护权的,因为抚养权和监护权在法律上的定义本身就由不同的含义,如果只是放弃了抚养权只是意味着将抚养的权利交给了对方而自己不直接参与到抚养的过程之中,当对方不能抚养的时候还是可以利用监护权进行监管的。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人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3.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二、监护权可以自愿变更吗 监护权可以自愿变更。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综上可知,父母离婚之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父母离婚与孩子的关系还是没有变化的。只不过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之后只有一方可以直接抚养孩子,所以另一方虽然是监护人,但是不能很好的行使监护权。 服刑人员怎么申请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我国《监狱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一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第三十二条,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的,由监狱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假释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 监狱服刑人员多久可以减刑? 减刑与已服刑时间没有必然联系,主要看服刑人员是否适合减刑的条件,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 服刑人员怎么样才能获得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减刑的程序包括: 1、日常考核。根据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现进行计分考核。 2、监室推荐。各监室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根据其日常得分公开评比推荐,报管教民警同意。 3、集体研究。看守所对监室推荐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刑人员。 4、公示。将拟减刑名单公示。罪犯若有异议,可以向所领导、驻所检察人员投诉、举报。 服刑人员不交罚款可以减刑吗? 不交罚款会影响减刑的适用,但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没有悔过表现,可以判处不准减刑。 服刑人员户口在哪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罪犯判决送监狱服刑时,户口强制迁往监狱所在地,刑满释放后再迁回原籍。 一般在司法实践中,公民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或者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刑判决书或者死亡宣告判决书、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执行死刑或者宣告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刑满释放后,需凭《释放证明》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恢复户口 (被判刑入狱时已经注销了户口),然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该内容由 李成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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