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拘役和管制区别如下:一、管制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二、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