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创业补贴对象: 1、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创业学生; 2、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3、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5、登记失业人员(深圳户籍);6、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深圳户籍);7、随军家属(深圳户籍);8、残疾人(深圳户籍)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大发布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十六条 中小企业建立或者合作建立的研发机构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的,由政府按照规定给予资助。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产业发展需要,每年向社会征集科技创新项目,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政府资助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在资助项目中确定一定的比例交由中小企业实施开发。具体比例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