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家庭暴力的基本特征及其在离婚诉讼中的认定标准
释义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三种情形:一是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侵害;二是以语言讥讽刺激或是长时间不理不睬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折磨;三是以配偶无法忍受的方式对配偶进行性蹂躏的行为。社会生活中,妇女和儿童往往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我国现行法律对构成家庭暴力并没有制定次数标准,也没有规定家庭暴力必须达到何种伤害的程度,据此,如果对配偶长时间的多次数的殴打构成的是虐待的性质,如果家庭暴力导致了轻伤以上的程度,法律也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的。2015年3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处理和家暴力受害人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你可以参照这个意见来决定自己的去留。
    家庭暴力在离婚诉讼中如何认定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主要有三种情形可以认定:一是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侵害;二是以语言讥讽刺激或是长时间不理不睬对家庭成员进行精神折磨;三是以配偶无法忍受的方式对配偶进行性蹂躏的行为。社会生活中,妇女和儿童往往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我国现行法律对构成家庭暴力并没有制定次数标准,也没有规定家庭暴力必须达到何种伤害的程度,据此,如果对配偶长时间的多次数的殴打构成的是虐待的性质,如果家庭暴力导致了轻伤以上的程度,法律也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的。
    离婚中的家庭暴力的认定是什么样的
    1、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2、其实施手段上具有多样性:如殴打、罚跪、伤害甚至杀害,以暴力限制人身自由,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以暴力强迫对方从事性行为,以暴力将对方逐出家门,以暴力强迫对方就范等。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也应纳入家庭暴力的范围。
    家庭暴力认定的标准
    家庭暴力认定的标准: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注意把那些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的争吵,偶而的身体轻微伤害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与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区别开来,夫妻间争执打闹不能算做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比如说,仅仅是软组织轻微挫伤,或者说仅仅是暂时的皮肉之苦,次数有不是很多,很难让法院定性为家庭暴力。只有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了。因此,认定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必须是经常性的和严重性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从家庭暴力类型来说,最常见和多发的是身体暴力,即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其次是性暴力,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以上两种类型的家庭暴力较为常见,对受害人造成的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另外两种类型的家庭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由于不是针对受害人肉体的有形的暴力伤害,很多人的理解就要模糊很多,我国的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也不是十分明确,还需要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2008年3月)的规定,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经济控制是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这两种类型的家庭暴力表现形式较为隐蔽,举证也十分困难,目前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还缺少法律规范。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
    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2、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3、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4、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5、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家庭暴力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家庭暴力的认定标准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