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以及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的情况分别是什么 |
释义 |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是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另外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的情况分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的情况分别为: 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即是同一时间; 2.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等手续后才生效。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要视所附期限于何时到来,即附延缓期限的合同。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能否生效要视所附条件能否实现而定,即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5.合同成立后效力处于悬空状态,能否生效要看合同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即效力待定的合同。 6.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也即无效合同。再者,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三、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2.法律意义不同。 3.作用的阶段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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