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情况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根据法律无法独立签订合同;或者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却以代理身份签订了合同。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况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无法独立订立的合同;或者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的行为人,实施代理行为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