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蹭了别人车一点溜了也算逃逸。 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构成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不是说交通事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跑了以后才算逃逸,无论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是怎样的都不能直接逃跑。如果当时联系不到受害人,留下自己真实的联系方式以后离开现场的也不算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