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我们看到这3种情况和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6)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但却在去世前,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那么,其遗产在清偿全部债务后,有可能变成了负资产,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却继承不到任何财物,那么,这份遗嘱就是事实上的无效遗嘱。 (9)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二、遗嘱不发生执行效力的法定情形一般如下: 1、遗嘱人还健在,遗嘱没有生效; 2、遗嘱人去世前撤销了原来所立遗嘱; 3、遗嘱本身不合法: ①遗嘱内容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②遗嘱人立遗嘱时不是具有民事行事能力人,即立遗嘱时头脑不清醒; ③遗嘱中涉及的财产不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 ④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⑤若需要见证人的遗嘱,见证人资格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⑥当立有多份遗嘱时,最后公证遗嘱有效,属于其它遗嘱的均无效;若没有公证遗嘱的,最后所立遗嘱有效,之前所立遗嘱无效; 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比如代书遗嘱,遗嘱人没有亲笔签名;不符合立口头遗嘱的情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