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约车运输车证办理如下: 1、汽车的技术满足运营安全标准; 2、汽车的注册日期到申请日期不可以超过3年以上; 3、汽车的燃油轴距和排量状况,要将燃油汽车轴距实现2650毫米以,排量实现1或1.4T到1.6T。除了辆轴距实现标准之外,续航里程是轴距实现25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实现250千米以上; 4、安装汽车卫星定位设备及紧急警报系统。 满足以上标准,可以在所在城市经营网约车,由汽车所有者或网约车软件公司向市交通运输管理开具相对应材料,审核通过后属于合法营运车辆。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由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2、车辆所有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新购置车辆应当提供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报告; 5、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安装证明; 6、网约车平台公司出具的服务协议意向书。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申请人凭《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