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登记机关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质押登记机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出质人持股证明; (三)股权质押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 (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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