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仅仅是履行法定责任的一种表现,不代表受害人放弃了对用人单位的其他权益索赔。受害人仍可就其他权益向用人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预防职业危害,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于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和控制措施,并且设立职业病防治经费。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强迫劳动者从事超出其身体条件的劳动,或者提供危险的劳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按照本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等费用,或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赔偿,只是承担了一部分赔偿责任。受害人仍然有权利向用人单位要求其他权益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