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继承有以下形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开始后,应当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优于第二顺位继承的顺序办理。 一、儿媳妇是否有继承权? 儿媳一般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方去世遗产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一方去世遗产的分割方式:首先,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分割出共同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那一部分,并计算出被继承人的遗产总额。然后,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分割房产。 三、房产给孙子有继承权吗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孙子是没有房产继承权的。 1、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孙子是没有房屋继承权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房产指定由孙子继承,孙子才有房产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