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
释义
    个人一般不可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六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逾期还款,应当按照未还本金数额加收滞纳金,并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利率上浮幅度计收罚息。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13: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