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工签订合同了,不干了老板不给钱能告他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签劳动合同辞工不给钱,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得到救济。如果是在中小企业或者是不正规的公司工作的话,很有可能不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后续的权益很难维护。在这种情况下,离职后经常会遇到拖欠工资或者是不发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意见认为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理由包括:首先,双倍工资数额的产生是依托于劳动者当月的劳动报酬数额;其次,双倍工资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这也与劳动报酬的发放周期是一致的。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理由主要是双倍工资的产生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付出没有关系。双倍工资责任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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