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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部分补偿征地款以户分是否合理?
释义
    征用土地补偿方案:(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补偿征地时,大部分以户分合理吗?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每亩补偿一千六只补到二0二九年,合理吗?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的内容,具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如果征收的是耕地,补偿费用还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3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能要求补偿吗?
    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可以拒绝征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要求补偿吗?
    房屋拆迁时补偿方案不合理可以拒绝征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举报,经政府协调后双方仍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金坛征地补偿标准,金坛征地补偿有哪些?
    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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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3: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