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吗 |
释义 | 出租人或承租人可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三种情况下可解除:1. 买卖合同解除、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2. 租赁物因非当事人原因毁损、灭失,且无法修复或替代;3. 出卖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法律分析 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该合同的解除条件有三种情形:(1) 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2) 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没有替代物;(3) 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