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户口又迁回娘家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关程序:1.到原户口所在地开具准迁证。2.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办理迁入手续。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提供相应的资料: 1.开具准迁证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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