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卖房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
释义 | 离婚后卖房的手续包括议价、付订金、签约、用印、完税、过户和付尾款。房产买卖是指房地产交易中房产占有和处分权的转移,涵盖国有、集体和私有房产的买卖。 法律分析 一、离婚后卖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议价。 出售房子时,买房一定会向卖方杀价。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定和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需要提前预留杀价空间。 第二,付订金。 如果双方确定交易,买房买下房子需要先付订金。订金是为了确保买方履行契约而要付卖方的钱,是具有契约效力的。卖方收下订金后,如果买方反悔,卖方有权没收订金,如果卖方反馈,必须加倍退还。 第三,签约。 下定金之后一星期左右,买方需要准备:印章;身份证;定金收据,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成交,并支付签约款。 第四,用印。(签约后7-10天) 买方需要先到户政事务部门申请印鉴证明,作为买房子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本阶段卖方需要的证件有:户口本复印件3份;印鉴证明3份;印鉴章和卖方在文件上盖双方印鉴。同时再付第二次款。付款后卖方就会将印鉴、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拿出来交给买方办理过户。 第五,完税。(签约后30日内) 买方需在签约后30日内缴纳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在缴纳税费是需要查明卖方是否有欠缴房屋税、地价税,确定付清税费才能办理过户,并第三次付款。 第六,过户。(签约后30日内) 本阶段需要证件有:买卖契约书正副本;身份证;税单;契税单;房产证。 第七,付尾款。(过后10-15天内) 后阶段将剩余的放款全数付清,通常是向银行贷款来支付尾款,也可由银行直接将贷款拨入卖方的账户,完成过户、交房手续。 二、房产买卖是什么 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典型类型,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包括国有房产的买卖、集体房产的买卖和私有房产的买卖。 结语 离婚后卖房需要一系列的手续。首先,需要进行议价,确定房子的价格。其次,买方需要支付订金以确保交易的进行。然后,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并支付签约款。接下来,买方需要办理印鉴证明,并支付第二次款项。之后,买方需要缴纳房屋买卖所需的税费,并办理过户手续。最后,买方需要支付尾款,完成交易并办理交房手续。房产买卖是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涉及到不同类型的房产,包括国有、集体和私有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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