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爷爷把房子过户给孙子应该怎么办手续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可约定一方获房产所有权并补偿另一方,避免实物分割影响房产价值。如果父母婚前出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则房产属于出资人的子女。若协议不成,可起诉。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应分割房产,可以协商约定一方享有财产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以免因实物分割而损害房产价值。如果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并付首付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应属于出资人的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分割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以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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