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十四五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力,把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作为主目标,全力抓好规划落实,力争“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要更加注重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着力抓好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场景应用,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要更加注重发挥创新平台引领作用,高定位建设成渝综合性科学中心,加快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和两江协同创新区,大力发展创新园区,形成一城引领、多园支撑、点面结合、全域推进的创新格局。要更加注重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发展壮大,夯实科技自立自强的基础支撑。要更加注重优化创新生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集聚用好人才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创造潜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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