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变更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有: 一、股权内部转让:规定赋予其他股东同意权或者优先购买权。 二、股权外部转让: 1、根据公司的股权现有结构合理股权转让的股东同意制度; 2、根据公司的股权现有结构合理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制度; (1)在章程中明确“同等条件”的判定标准; (2)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多个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具体规则; (3)在章程中明确优先购买权是否可以部分行使; (4)在章程中规定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择一行使的原则。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