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央关于三公经费的八项规定 |
释义 |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由于这三项费用的滥用涉及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 三公经费一般指三公消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公消费支出逐年攀升系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是公共权力长期封闭运行; 二是公共资源责任主体长期缺位,形成“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的结果; 三是社会公众监督严重缺位,忽视了公众力量。 2018年6月20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 严控三公经费的意义 1、降低行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 2、行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有助于消解公众对三公经费的疑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3、坚持民生优先、努力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法律依据: 《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第二条 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所产生的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三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定。其中,事业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局属国有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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