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规定时日内提起 诉讼 ,满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对 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四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七条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