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不在了,儿媳妇赡养公公,后来公公也去世了,遗产怎么继承 |
释义 |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儿媳妇不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所以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因为公婆的第一法定顺位继承人是配偶以及子女,并不包括儿媳,但是存在一个例外,即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尽到主要的扶养义务的,应当认定为丧偶的儿媳对于公婆的财产拥有法定的继承权,除此之外,如果是公婆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儿媳可以继承的,此时儿媳也有继承权。 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并且,不管他们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儿媳,女婿要取得继承权必须具备以下两点: 1、丧偶 2、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没有丧偶的情况下,即使在孝顺也没有继承权,虽然丧偶了,也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但不是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同样不能取得继承权。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儿媳和女婿也可以取得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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