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楼上漏水楼下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 2、如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则应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 3、如不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楼上下户主请求索赔。 4、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