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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腐败现象有哪些
释义
    (一)、规避招标
    一是应招不招,故意拆分,化整为零。将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分成几块,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为逃避招标披上了“合法”的外套。
    二是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把本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实际邀请招标,只邀请符合特定关系的建筑企业投标,限制、排斥其他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二)、明招暗定
    一是利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利用资格预审,量身为特定的投标人定制条件,招标人往往以“过去业绩、获奖情况”等要求限制、排斥其他投标人。
    二是虚假招标。一些工程项目招标人早已内定了施工单位,为掩人耳目,象征性的进行招标,用多数的施工队伍进行陪标,最后达到使其意中人中标的目的。
    (三)、控制评标
    一是泄露标底。为使“关系”单位中标。招标人直接将标底透露给“关系”单位,或在编制标底中有意漏项,抬高标底,以使其他投标人出现“失误”。
    二是招标人直接干预。招标人单位的领导往往直接担任评委,在评标过程中私下做其他评委工作,左右评标结果,影响和干预评标的公正性。
    三是招标代理机构操纵。一些招投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施工单位串通一气,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使特定投标人中标,从中谋取利益。
    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评委串通招标。一些投标人把精力集中在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身上,馈赠礼品、派发红包、安排外出旅游,千方百计打通关系。
    (四)、围标串标
    一是围标。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同一投标人挂靠几个施工企业或多个施工企业约定轮流“坐庄”,并做出多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文件,以各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项目的行为。
    二是串标。投标人通过“相互串通投标报价”,彼此之间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就投标报价相互通气,达到避免相互竞争,共同损害国家或招标人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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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