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平等的协议是否应由法律保护?
释义
    不平等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是合同中的条款显失公平的,当事人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一、征地房屋拆迁合同是否能撤销
    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可以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适用情形,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十一条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1、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他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合同;3、订立合同时,他人陷入危困状态,造成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三、如何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程序
    当合同存在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订立时显示公平的问题,或者合同订立是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该当事人有权直接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撤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11: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