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不可以并存,想解除合同,就不能获得全部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一种包括返还不当得利和赔偿损失在内的民事责任,损失也仅仅是指直接损失并不包括可得性利益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