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代表超越代表权限签订的合同需要由公司来承担。但是如果合同对方当事明知道法人代表是超越代表权限实施代理行为的,由于不构成表见代理,应当由代理人承担,不需要公司承担。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