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如下: 1、有两种担保: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时,最好明确担保份额或当前顺位担保人; 3、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都可以向债务人等额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4、债务人和债权人恶意侵吞担保; 5、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6、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7、担保期和担保期届满的法律效力; 8、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债务转移,担保人是否仍承担担保责任。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样的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有: 1、作为一般担保责任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 2、作为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被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3、以特定财产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财产,以财产变更价格优先受偿。 二、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 1、债权人在担保期间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在担保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或者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者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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