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个人划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缴纳1%,个人不用缴纳。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是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九十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