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情人的款子丈夫可以提前要回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丈夫把钱赠与情人妻子能要求返还。夫妻双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应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别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达的,对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丈夫将钱赠与情人的行为侵犯了夫妻的共同财产权,应由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理,擅自赠与别人,其行为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赠与无效,妻子有权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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