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保险金只有在没有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受益人丧失、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一、法定第一受益人是 法定第一受益人一般是配偶、子女和父母。法律规定,在被保险人发生死亡,没有指定受益人等情况下,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如果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要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人以其已向持有保险单的被保险人的其他继承人给付保险金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保险金可不可以作为遗产偿还债务 保险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遗产偿还债务。法律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指定不明、保险金没有指定受益人的,那么保险金就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用于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