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卖房者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 (一)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金,合同一般是约定按每日全部房款万分之几的违约金。 (二)如果想解除合同,主张解约违约金,一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全部房款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卖房违约能让其继续履行合同吗 可以。卖房违约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而合同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就是继续履行合同,所以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