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才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放行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有明确规定。该罪主要针对国家海关或边防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根据法律规定,这些工作人员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却故意予以放行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法律分析 放行偷越国(边)境罪的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者边防的正常活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特殊主体,即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拓展延伸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适用条件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在国(边)境管控过程中,故意为他人提供通行便利,使其非法越境的行为构成的犯罪。其构成要素包括:一是主观要素,即具有故意为他人提供通行便利的主观故意;二是客观要素,即实施放行行为,使他人非法越境;三是法律适用条件,即在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边境管理措施下实施放行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还需满足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责任能力要求。对于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刑罚幅度,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量。 结语 放行偷越国(边)境罪是指利用职务之便,故意放行明知是偷越国(边)境人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从事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办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明知他人企图偷越国(边)境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或放行,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放行偷越国(边)境罪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对其实施了明确的惩罚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对犯罪行为将进行定性和刑罚幅度的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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