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表:填写正确、完整的户口簿申请表; 2、身份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已婚人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证明: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注销证明:需要提供原户口簿的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照片:需要提供符合规定的近期彩色照片; 7、其他证明材料:如与户主的关系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等。 户口本补办条件如下: 1、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2、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发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3、需要出示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所述,在提供资料时,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而导致补办户口簿的申请被驳回或延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