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构成比较复杂,除了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外,拆迁人,一般是开发商也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内容。常见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款的组成内容可以由以下部分组成:1.货币补偿安置款;2.一次性补贴费;3.拆迁基地口径补贴费;4.增搭建补贴费;5.高层房屋补贴;6.非居住面积补偿;7.早签约奖励费;8.搬迁奖励费;9.速搬奖励费;10.建筑面积额补贴费;11.房屋装潢补贴费;12.搬家费;13.特殊对象补贴如大病特困补贴;14.设施移装费:电话、煤气、有线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表等;15.过渡费;16.交通补贴;17.个案补贴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也规定了拆迁补偿款的内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费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