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该怎样办 |
释义 |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买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退还房款。胜诉后,法院裁判文书可用于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并在登记簿上记录相关信息。 法律分析 买卖二手房时,房主不配合过户,一般会在双方签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说明,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不管是否有合同约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为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不肯办理过户的原因,比如说因为卖家家里其他人的阻止。了解真实情况后,还坚持买那套房的,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在获得胜诉裁判文书后,登记权利人可凭此裁判文书自行申请并完成过户登记。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拓展延伸 解决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不配合过户的法律对策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不配合过户手续,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法律对策。首先,买方可以通过律师向卖方发出正式的通知,要求其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卖方仍然拒绝配合,买方可以寻求法院介入,提起诉讼,要求强制过户。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卖方的违约行为,并对其做出相应的法律裁决。此外,买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卖方支付违约金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以强制其履行过户义务。在整个过程中,买方应当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交易合同、通信记录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提供证据支持。最重要的是,买方应当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卖方不配合过户手续,买方可以采取以下法律对策。首先,买方可以通过律师向卖方发出通知,要求其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卖方拒绝配合,买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强制过户并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并协助执行过户手续。在此过程中,买方应保留相关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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