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审查起诉是指什么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 1、是否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2、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3、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4、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二)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 1、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2、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3、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4、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5、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刑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