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等。 一、怎样认定商标驰名商标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三点,分别是: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四点,分别是: 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 2、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3、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 4、经广大消费者评选和特定的权威机构所认定的商标。 三、驰名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对驰名商标的定义如下: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商标局根据当事人申请,官方予以认可的一种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类型。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包括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