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一般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